黑龙江省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会
本网讯(楚国举/修彦兰) 结合全省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持续用力纠“四风”树新风,给全体干警在思想上敲响廉洁自律的警钟,使警钟长鸣,10月12日,黑龙江省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宫铁川向全体检察人员传达学习最高检《关于7起检察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以及省院《关于全省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
在传达学习典型案例后,宫铁川强调:所通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均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对广大检察干警都有较大触动,作为检察工作人员,要不断地提升自己的法纪意识,更要积极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在大是大非面前、在政治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不断增强廉洁自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政治责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要紧盯重要环节,筑牢廉洁防线。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忠诚品格的重要标尺,始终绷紧纪律之弦,时刻保持自省、自警、自重、自律,自觉防范和抵制各种风险诱惑和不良风气,做到慎独慎微,筑牢思想防线,管好自己,管好身边人,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三要严守纪律规矩,营造清廉氛围。要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检察权力运行,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始终做到知纪明矩、廉洁自律,加强“八小时之外”自律,常怀律己之心,严守“底线”、不触“红线”、筑牢“防线”,严肃作风纪律。
四要强化主体责任,提高防范意识。要树牢宗旨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全省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部署要求,切实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提高防范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成为常态,坚定有力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学习了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内心深受触动,纷纷表示将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担当作为,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以实际行动为全省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