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人民法院:设立巡回审判点 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本网讯(楚国举/刘妍)为打造新型全域旅游产业体系,加快推进敦化市全域旅游经济发展,推动乡村振兴。进一步促进法庭力量“下”沉基层,实现诉讼服务“下”延乡村,着力把旅游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目的。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在雁鸣湖镇小山村设立“雁鸣湖湿地旅游巡回审判点”。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干警到雁鸣湖镇小山村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与雁鸣湖镇小山村党支部书记史学良进行了座谈。
雁鸣湖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这里有中国北方典型性的湿地生态系统、牡丹江上游水源涵养林,是中华秋沙鸭等珍稀水禽的栖息地以及北亚地区野生东北虎迁移的生态廊道和潜在栖息地。该保护区地理位置优越,湿地类型多样,生物多样性高,属于“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小山村就地处于雁鸣湖自然保护区腹地,这里青山环抱,绿水相依,是吉林省的东大门。
小山村党支部书记史学良介绍,小山村风光独特,气候宜人,耕地土质肥沃,有丰富的水资源和优异的自然条件,滋养着众多的野生淡水鱼类和野生禽类,盛产“三花一岛”。乘上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等利好政策的快车,小山村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在本村建设了两处景点,成为了一个集采摘园、花海、特色餐饮、住宿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新型旅游景区。全国著名作家张笑天的成名小说《雁鸣湖畔》就作于此地,故有“鱼米之乡、塞外江南”的美誉。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村”、“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全国生态文化村”、“吉林省乡村旅游5A级经营单位”等荣誉称号,成为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吉林样板。
敦化法院设立旅游巡回审判点具有快审快执的特点,有利于及时、有效地化解旅游纠纷。雁鸣湖湿地旅游巡回审判点依法受理辖区旅游景区各类纠纷案件,坚持 “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将矛盾化解于微小,纠纷解决于源头,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司法服务理念,通过集中受理涉及游客、旅游服务经营者等主体的民事纠纷案件,采取巡回办案的方式开展司法服务,零距离听民声、解民忧、办实事,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有效开展。满足旅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打造旅游景区便捷司法服务的新模式。
今后,敦化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旅游巡回审判工作,立足便民利民司法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和生态旅游的专业化审判职能,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从而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敦化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让游客来得安心,玩得舒心。
供稿: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