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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导+不良行为训诫”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来源:乡镇企业导报发布时间: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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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楚国举/魏如锋)近日,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审理多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积极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助力涉案少年健康成长。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涉案未成年人小花(化名)作为受害人,存在多种不良行为,这些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其成为案件被害人,同时发现存在严重的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形。

11月2日,敦化法院邀请敦化市检察院、市妇联、团市委、市教育局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并依法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联合训诫。承办法官依法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家庭教育义务,要求监护人签署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

“这些年来,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做的很不好,孩子现在有这么多不良行为,都是我的责任,今后我一定好好教育,加强管理。”小花的父亲表示,以后会让小花重新回学校接受教育,远离社会不良行为,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市检察院、市妇联、团市委、市教育局依次对小花的父亲作了耐心细致的家庭教育指导,并对小花进行了训诫,告知其相关不良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和对今后人生的影响。

市法院表示,家庭教育指导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市法院将会联合学校、社会等多方力量,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对涉案青少年及时开展回访帮教,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的深度融合。

供稿: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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