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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校园场馆安全

发布时间: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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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省院、市院关于校园场馆安全公益诉讼法律专项监督的工作要求。近日,庆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教育体育局深入县第五中学对校园体育馆、图书馆、食堂、礼堂、寝室、门卫室等安全及管理情况开展校园场馆安全公益诉讼法律专项监督工作。

公益诉讼检察干警排查了房屋使用安全情况、食堂燃气使用情况、消防安全情况、用水用电安全以及保安资质等容易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场所及人群。当场与教体局及学校负责人进行沟通,达成整改共识,筑牢校园安全防护网。

在座谈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继学强调:校园安全是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庆安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开展此次校园场馆安全专项监督工作是为更好地督促校方和相关部门抓好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着力解决涉校安全难点问题的“助推器”,也是持续深入落实“一号、八号检察建议”,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配合,形成维护校园安全工作合力,防范和杜绝各类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学生、教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校方领导表示,通过这次专项监督,校方将继续完善安全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管理,努力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在下一步工作中,庆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综合开展多种专项监督,督促协同相关单位聚焦校园场馆安全公益保护,助力营造和谐安全美丽的校园环境。

(杨喜庆  林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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