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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密云水库生态保护红线内 有人设电网捕猎获刑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发布时间: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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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密云水库生态保护红线内,有人设电网捕猎!获刑——

使用逆变器、锂电池布置出一块电网后,郭某在密云某村山场内设下了诱捕野生动物的陷阱,且被警方查获到一只狗獾。密云法院发布的案件信息显示,郭某因此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这是密云法院2023年受理的首例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从2021年4月至今年3月,郭某在密云区某村山场内,多次使用逆变器、锂电池布置的电网及猎套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公安机关在他的家中查获一只已经死掉的野生动物狗獾。经鉴定,狗獾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最终确认的价值为8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向法院起诉,要求以非法狩猎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同时,郭某在密云水库周边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非法狩猎的行为,损害了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公诉机关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郭某承担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800元、惩罚性赔偿金1600元并依法公开赔礼道歉。

密云法院审理后确认,被告人郭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他的非法狩猎行为导致涉案地区生物多样性减损,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故对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其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和惩罚性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法院当庭宣判,对被告人郭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判令其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八百元,承担惩罚性赔偿金一千六百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上发表经法院认可的道歉声明。

安然

北京日报社记者

编辑:匡峰

本网责编:赵廷举

本网编辑:赵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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